本报讯 (记者刘薇)利用老年人的热心,孙学丰等3人团伙以口渴为名进屋,并趁老人不备实施盗窃。昨天上午,团伙之一的孙学丰在丰台法院受审。
孙学丰和程某、石某等3名被告人都是天津市武清区人。检方指控,2008年1月14日中午,孙学丰等3人在密云县某小区,以口渴借水为名进入齐大妈家中,盗走一台电视和一瓶红酒。数日后,他们又在丰台区白大妈的家中,盗窃一个挎包,内有800余元及身份证等物品。2008年7月3日,孙学丰等人在丰台区,还以相同手段进入王大爷家中,盗窃2.5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他们作案驾驶的面包车抓获了程某和石某,二人随后获刑。孙学丰当时逃跑,后于去年10月10日,经人举报被抓获。
法庭上,孙学丰认罪。他说,他们在作案时一般选择老年人,因为老年人热心、反应慢,防范意识差。
检方认为,孙学丰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巨大,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作者:刘薇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