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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老人住院受蟑螂惊吓摔骨折 状告医院担全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1年02月25日01:51
  本报讯(记者 宁军) 由于身患癌症,60岁的姚女士住院治疗,可没承想,住院期间她又摔骨折了!她自称是在病房内受到蟑螂惊吓而摔伤的,而医院方则认为自己不该负全责,协商不了,患者起诉后,双方对簿公堂。

  患者:

  “蟑螂爬上脚吓得跳起摔伤了”

  2009年7月,60岁的姚女士因乳腺癌住进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肿瘤一科。“刚住院的时候,就发现有蟑螂在桌子、柜子、墙角、床上爬来爬去”,姚女士的老伴庞师傅说,食品、水果上爬了蟑螂后只能扔掉,碗筷就用开水消毒,他给护士、护工反映过,但医护人员只是撒了点药,没有有效的解决。

  庞师傅回忆,同年8月28日凌晨3时,老伴起来喝水,打开灯,“看见床上、桌子上、鞋上、地上蟑螂乱爬,下地打蟑螂的时候,蟑螂又爬到她脚上,因为惊吓,她跳起来又重重摔倒在地上”。庞师傅说,同病房的病友听见响声跑过去将老伴扶起,当时老伴右脚疼痛无法站立,后来在骨科拍片诊断为骨折,石膏固定不能着地,上厕所都得在床上,需要贴身陪护。

  医院:

  患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事后,患者家属就此向医院领导反映。“医院说他们负一小部分责任,只能赔500元左右,经我多次催要,去年7月30日,我拿到了医院的正式处理意见。”庞师傅介绍。

  这份名为“患者家属反映问题答复”的材料是医务部向院办汇报的,上面显示,“经医务部联合后勤服务中心调查……患者受伤及蟑螂存在属实,但并非患者家属所述之多,事后后勤服务中心及时进行灭杀。我部认为患者受伤非医院全部责任,患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这份材料也证实,医院和患者家属协商解决未能达成共识,医院“建议患者家属以法律程序解决”。

  最终,以老伴名义,庞师傅将交大二附院起诉,要求赔偿包括治疗费、护理费等在内共计6230元,并要求医院登报对此道歉。

  昨日下午,法院原本打算先进行质证,因当事人材料不完备而未果。之后,在法院工作人员建议下,双方同意调解,但医院人员表示,具体赔偿数额需要领导审批,最多只能在原有的500元基础上再上浮一些,远达不到庞师傅要求的数额。法庭将另择日期开庭。

  作者:宁军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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