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4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吴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叶某用带有摄像头的手表拍下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试卷,而开办培训班的张某等人则将试题贩卖给考生赚钱。
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叶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半至4年半不等。
叶某案发前负责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试题开发工作。2009年4月左右,张某因妻子要参加医考,便找到叶某帮忙。后张某购买1块带有微型摄像头的手表交给叶某。
当年7月,叶某摄录了4套试题的草稿卷等保存在U盘里交给张某。拿到材料后,张某伙同马某等人,以开办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班的名义获利15万元。
经鉴定,叶某泄露给张某的材料包括机密级国家秘密18项、秘密级国家秘密6项;张某泄露给赵某的内容包括机密级国家秘密12项。
法院认为,叶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张某,张某又分别伙同赵某、马某、朱某、吴某,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故作出上述判决。此外,法院判定曹某、裴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和拘役3个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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