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华等4人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周英峰、赵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终止黄建华、罗金保、张克强和沈长富4人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由河北省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港口集团董事长、总裁黄建华,因涉嫌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本人提出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黄建华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北京市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金保,因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其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由广东省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广州市侨商会副会长张克强,因涉嫌诈骗犯罪,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其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由重庆市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沈长富,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其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罗金保、张克强、沈长富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在实有代表29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