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2月26日电(记者 王民)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住房保障各项任务,同时实行约谈问责机制。
石家庄市政府要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房管、建设、财政、税务、公安、民政、统计、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国土部门要确保住房用地供应,严格依法查处闲置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杜绝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发生。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政策,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成果;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提供基础数据。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个人转让住房税收征管,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财政、税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存量房交易税征收征管,坚决堵塞税收漏洞。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房价分类统计和发布工作。
对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石家庄市房管局、国土局、监察局要约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对不能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石家庄市政府作出报告。石家庄市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将纳入约谈和问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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