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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院允许实名登记网友进法庭 可博客直播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02月26日13:32

  北京市检察院开放日新举措 组织实名登记网友进法庭 并可在博客中“报道”庭审

  博主首次获准进法庭“采访”

  网友可以进入法庭进行庭审采访,并在他们的博客中进行“报道”——北京市检察院的这一举措在国内政法机关尚属首例。

  今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检察院,了解到了详情。

  新面孔

  网友出现在法庭里“采访”

  东城检察院公诉的一起诈骗案在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宣读量刑建议。

  庭审中记者发现,举着照相机在法庭里拍摄的有不少新面孔。其中一人从刚一开庭就举着一架专业的单反相机,直到庭审结束才放下。从图片效果上看,有的照片具备摄影记者的水平。

  负责此案宣传的检察官手里有一份旁听人员名单,在这份名单上,记者赫然看到不少人的名字前面注着“网友”两个字。

  庭审后,北京市检察院宣传处检察官告诉记者,这些网友是经过市检察院同意后,来到法庭“采访报道”的。据了解,这是国内政法机关首次允许网友直接“采访”政法新闻。

  新举措

  检察院首次对网络博主开放

  据了解,这一举措经过了两年多低调的“试验期”。

  现《检察日报》社长张本才,2008年曾在北京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据检察院介绍,在他的倡导下,北京市检察院开始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多次邀请博联社网友参加检察院举办的“检察院开放日”等活动。

  张本才表示,北京市检察院对媒体和公众开放已有先例,但是,对网络博主开放,这还是第一次。这表明北京市检察院愿意以更为开放的胸怀和更加坦诚、自信的态度,面向社会各界。

  据悉,活动最初主要是参观检察院、访谈检察官。直到上周五,检方才首次允许网友进入法庭“采访”。

  网友露脸

  获取资格得实名登记

  可以进入法庭的“网友”来自博联社。据悉,博联社是一家面向知识分子阶层的实名制博客网站,成员必须提交个人全部真实资料并愿意将资料公开,才能注册。

  检察院之所以选择博联社,在于其成员均为实名,且素质较高,不至于不负责任地“信口开河”或“胡编乱造”。

  北京市检察院宣传处检察官告诉记者,今后,北京市检察院将加大网友参与“采访”的频次。但检察院会对报道素材进行选择,一般会让网友参与那些带有普法色彩的采访,和那些具有“揭秘”色彩,有助于让社会更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工作的采访。

  检察官杨永浩一直负责联系网友,他在博联社也进行了实名注册,平时的沟通就在网上进行。“每次采访后我都会仔细看他们的文章,如果发现错误,会立即告诉他们,让他们改过来。”他说。

  梨花体诗人成为“记者”

  以“梨花体”而一度成为焦点人物的诗人赵丽华也是“记者”之一,多次参与检察院组织的活动。

  在博客中她这样写道:“我一直以为跟公检法是两条永远平行的铁轨,但今天我走进了北京市检察院,见识了他们的日常工作。北京市检察院将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化,是非常有勇气、有意义的做法。”

  记者通过浏览博客发现,网友们的报道有明显的“博客风格”,每个人的博客里都粘贴有大量图片,文字报道围绕着图片展开。

  郑严是一位学者,上周五,他走进法庭当起了“准政法记者”。

  提起上周五的案子,郑严似乎又回到了法庭,言语中压抑不住兴奋之情。“被告人是个74岁的老人,还有心脏病。检察官知道被告人有病,现场提供了药品。我用我的相机将这些细节都拍下来了,已经发到博客上了。”

  他说,北京市检察院允许网友采访的举措,充分体现出司法的改革和透明,也缩短了检察机关和群众的距离,提升了检察院的公信力。

  文/记者 付中 实习生 芦扬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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