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的孙子遭遇交通事故身亡,伤心的爷爷本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他却聚众堵塞公路,抗拒有关行政部门的管理。2月20日,河南省息县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李树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去年12月12日10时许,息县城郊乡农民李树林的孙子在横过公路时,不幸被一辆货车当场轧死。随即,李树林组织家人和亲属把肇事车辆扣留,要求车主给予经济赔偿;同日下午至15日,他又在事故现场搭建灵棚,用农用拖拉机等车辆堵塞公路,不让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并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置之不理。同月16日上午,他还组织30多人,驾驶农用车,带着横幅、花圈等物品围堵本县交警大队,对该队的办公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树林的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但其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