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中国社科院开展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显示,上海、北京、江苏继续在全国名列前三。
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排名
《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09~2010)》发布了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以及港澳台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结果。该书由1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08个四级指标组成评价体系。
2009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天津市、山东省、辽宁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
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湖北省、四川省、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吉林省、陕西省、重庆市、黑龙江省、江西省。
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湖南省、山西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
西部地区竞争力有所提升
从全国区域间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测算和分差来看,2009年全国4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分值依次为:东部地区37.76分、中部地区26.07分、西部地区22.57分、东北地区28.13分,4大区域的分值比差为1∶0.69∶0.60∶0.75,西部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分值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有所缩小。
与2008年相比,西部地区与东部的差距缩小了1.12分,表明西部地区竞争力有所提升,但差距仍然较大,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有缩小。
与2008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7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省,排位上升了5位,重庆市排位上升了4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四川省排位均上升了2位,河南省、甘肃省、青海省等3个省排位均上升了1位。
15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9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黑龙江省,排位下降了6位,其次是江西省和湖南省,排位均下降了2位,河北省、山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6个省、市、区排位均下降了1位。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