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2月27日揭批,半个多世纪前,美国政府曾在国内对疾病患者及囚犯开展人体
实验,名义上用于研发药物和研究治疗方法。
一个生物伦理委员会定于本周召开会议,进一步揭开这些陈年研究项目的细节与全景。
实验 美国政府去年10月就1946年至1948年间在危地马拉开展性病人体
实验事件道歉。政府官员当时承认,类似
实验在美国国内也曾发生十余起。
不过,美联社记者查阅医学杂志文章和剪报资料后认定,涉及美国公民的研究
实验数量超过40起,主要进行于上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
这些
实验项目包括,在康涅狄格州使精神病患者感染肝炎病毒、在马里兰州让囚犯吸入流感病毒、在纽约市一家医院向慢性病患者注射癌细胞。
不少
实验项目由政府资助。一些
实验用于研发药物和治疗方法,一些只是为满足好奇心,没有生成实际成果。
这些
实验项目类同于先前经媒体公开的“塔斯基吉梅毒研究”。美国卫生部门官员1932年起在阿拉巴马州以免费治疗梅毒为名,召集约600名黑人男子作为
实验品,秘密研究梅毒对人体危害。这些梅毒患者实际上没有得到充分治疗。
这一研究项目1972年经媒体曝光后终止。此前,充当
实验品的当事人一直不知情。
宾夕法尼亚大学生物伦理中心负责人阿瑟·卡普兰说:“当医生让某人感染上一种疾病时,他已经逾越这个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
忽视 美联社曝光的人体实验大部分没有受到媒体关注。这些项目的实施者通常称,充当“实验品”的人属志愿者,自愿接受实验。不过,一些历史学家和伦理学家质疑,这些人不清楚研究人员对自己做了什么以及这么做的真实原因。
一些实验当时未经新闻媒体报道,只在学术期刊刊登。一些新闻报道虽然提及实验,但只是一笔带过,接着便将报道重点转向实验可能产生的成果。
那个年代,传染性疾病致死率较高。研究人员对治疗方法和治疗药物存在迫切需求。不少研究人员认为囚犯、精神病人和黑人没有完整权利,在他们身上开展实验合法。一些知名研究人员也持这种观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帮助士兵在太平洋地区作战,美国研究人员在伊利诺伊州3所监狱开展一系列研究,把囚犯当作抗疟疾药物的实验品。
卫斯理大学社会学助理教授劳拉·斯塔克正在写书,记录以往开展的人体医学实验。“那时绝对有一种意识:为国家作出牺牲是重要事情。我们今天已不这么认为。”
反思 美联社把研究人员认为囚犯、精神病人和黑人没有完整权利,可以对他们开展人体实验的想法与二战期间纳粹军队对犹太人开展人体实验的观点类比。
美国开展人体实验局面上世纪70年代发生变化。
1963年,研究人员向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一座慢性病医院19名老弱病患注射癌细胞,观察他们的身体是否可以抵御癌细胞侵蚀。医院方面没有向患者通告这一实验。
这一事件引起医院董事会成员、律师威廉·海曼的不满。后来,政府展开调查。医院最终出台规定,要求所有类似实验需得到患者的书面同意。
1963年至1966年,纽约市斯塔滕岛研究人员让智力障碍儿童口服或接受注射含有肝炎病毒的物质,然后用伽马球蛋白开展治疗,观察治疗效果。
韦尔斯利学院历史学家苏珊·里维比说,这两起事件,连同1972年曝光的“塔斯基吉梅毒研究”引起媒体广泛报道,进而引发民众反感。
美国监狱管理局上世纪70年代中期禁止制药企业在联邦监狱内开展研究。
在那之后,限制人体实验的多项道德准则实现“法律化”。(唐志强)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