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国际机票售价畸高 “爱国者”诉机票代理公司
本报讯(通讯员宋硕)因认为票务代理公司提供的国际机票价格过高,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名成吉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降低合同价款2万元。今天海淀法院透露,目前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爱国者公司诉称,2010年初,该公司与被告签署了《机票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爱国者公司通过名成公司采购机票。同年11月9日,爱国者公司采购两张从北京到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的往返机票,价格(含税)为22806元/张。爱国者公司在使用该两张国际机票后,在无意中通过比对以往往返美国的国际机票价款才发现所购买的两张国际机票价款畸高。随后,爱国者公司通过美联航网站查询,发现2010年11月份及12月份期间同行程的机票价格(含税)基本在11000元到14000元之间,远低于被告向爱国者公司提供的机票价格。
爱国者公司认为,《机票业务合作协议书》已约定,被告应尽力采订低价机票,建议爱国者公司选用成本最低化的机票,但是,被告未如约向公司提供低价机票,反而以高出航空公司公开报价约60%的高价欺骗爱国者公司。鉴于爱国者公司是在实际使用两张机票之后发现机票价格显失公平的情形,爱国者公司已无法行使合同撤销权,而只能行使合同变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