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上调获国务院通过 多数专家倾向3000元起征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孙婷婷 黄艳 张玉琴 朱小勇
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高个税起征点,调整级次级距,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但目前起征点上调幅度未有明确数据。多数专家倾向3000元起征,有委员建议个税调整应逐步建立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个税浮动机制,将CPI变化幅度与个税建立一定比例的联动,参照上一年CPI水平调整新一年的个税免税额。
新个税起征点尚未确定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网友在网络上交流时表示,国家将上调个税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昨日,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方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不过,草案的细节并未进行发布,公众最关注的个税起征点是广泛预期的2500元还是3000元,都未有定论。会议还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专家倾向3000元起征
多位专家预测,个税起征点可望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且现行的九级税率也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减少税率档次扩大级差,从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经济学家李开发分析,如果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将使得20%以上就业人群的赋税负担减为零,对提高中低阶层收入意义重大。
李开发说,此前有学者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但考虑到国情,这并不太现实。他个人认为,将个税起征点从现在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比较合理。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德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安体富教授也认为,将个税起征点调整至3000元比较合适。
此外,专家们表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累进所得税率可能会进一步优化。安体富称,从九级降至六级或五级已是学界普遍看法,“税率级数应调低,低收入层的级距要拉大”。
张德勇建议,除了压缩税率分级,还应把每一级之间的纳税距离适当扩大,“比如现在的税级划分是,‘超过500元至2000元’为一级,税率10%;‘超过2000元至5000元’又是一级税率15%,这样的税率政策对中低收入可能会有影响。可以把两者之间纳税距离扩大些,直接将变成超过500元至4000元或者5000元定为一级。”
人大代表支持5000元
税调整的消息发布后,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根据新浪网发起的一项调查,截止至昨晚18:30左右,有2266名网友参与了投票。虽然专家多数预期3000元,但是票选中,赞成上调至3000元的并不是最多的,为486人,占了21%。赞成提高至5000元的网友最多,有1108人,占了总数的48%,还有140人(6%)和163人(7%)认为应该调至10000元和高于10000元。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永忠认为,国家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趋势是好的,但如果起征点只提到3000元还不够。李永忠说:“我在湖南的工地,招一个小工,就是捣捣水泥这类的工作,一天都是100元,一个月也有3000元的收入。如果处于社会底层的小工都要交税,这就不合理。”
李永忠说,国家收税,主要还是要征收富人的税,“如果起征点制定在3000元,说明制定政策的人还没有深入市场调查,这个起征点没有和市场对接。我个人认为,个税起征点起码要提到5000元才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办主任王龙霞也认为,在广东2000与3000元没有太大的区别,个税的起征点在5000元比较合适。
算账
广州合理起征点应超3165元
按照广州市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广州市家庭人均年消费支出为20349元,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并参照北京市情况,2008年广州每户家庭的平均人口约为2.8人,每户平均就业人口约为1.5人,
可计算出广州市每户家庭每月平均支出为4748元(20349元×2.8人÷12个月),
按照目前2000元的起征点计算,每户家庭月可支配免税收入为3000元(1.5人×2000元),
免税收入与实际支出相差了1748元(4748元-3000元),
只能满足广州家庭63%(3000元÷4748元)的基本生活需求。
要保障广州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的起征点应为:
4748÷1.5=3165元。
上述数据是2008年的情况,考虑到物价上涨等情况,2011年个税起征点应该比3165元更高,才能满足广州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
委员建议
个税起征点应每年都调整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彭磷基表示,将向今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建议,除了尽快确定个税上调的具体金额外,还应该逐步建立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个税浮动机制。
彭磷基认为,当务之急是提高起征点,从长远来讲,由于各地的物价水平、消费水平不一样,还应当建立个税起征点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率联动的机制,让个税起征点综合上述因素进行调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协副会长、广东画院院长许钦松昨日也向时报记者细化了此前提出的个税与指数联动机制,“现在大家都在等待个税起征点的上调。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每次都这样讨论、折腾,还是要有长远的固定机制去调节,通过调研,确定GDP、CPI、通胀指数与个税免税额的关系,固定下来,新一年参照上一年的几个指数,确定新一年的免税额。”
尽快完善按家庭计税机制
彭磷基还建议,以个人为纳税主体,不区分家庭成员的家庭人口及经济负担等状况,导致了很大的税收不公平,要逐步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缴纳机制。
他举例表示,同样的两口之家,第一家人月入均为2000元,而第二家一人月入3000元,一人月入1000元,而第三家一人月入4000元,同样的家庭总收入,第一家不需要缴纳一分个税,第二家需要缴纳75元个税,第三家需要缴纳175元。实际上在家庭总收入相等的情况下,若存在未就业人口的家庭负担远远大于其他家庭,这样的税收无从体现公平。
彭磷基认为,今年3月份由国家发改委提出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个人所得税按照综合征收,避免家庭人口负担差别带来的税负不公,有助于让中产阶层利用税收扣除优惠政策来实现合理避税,同时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监管。应该尽早出台配套施行措施,将此利民惠民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