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3日做客新华网,就药品管理法及社会药房作用话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那《药品管理法》中有没有针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一些相关约定、或者是比较好的政策呢?
谢子龙:无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的意见》还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的重点实施方案都明确提出: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发展连锁经营,但是就目前的《药品管理法》里面规定,药品经营方式只有药品批发和零售,就没有药品零售连锁这个模式。2001年修改的时候就没有这种业态。
主持人:这就跟您刚才说的网络售药一样在2001年制定的时候没有这种业态。
谢子龙:对,当时就没有这种业态,相对来说是当时市场的空白,现在我们认为《药品管理法》已经到了非修改不可的地步了。
主持人:那您觉得他能在药品零售连锁这种要进行修改的话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谢子龙:药品零售连锁是一种新的业态,对于国家的监管目前来是比较落后的,我们认为应该在整个过程中实施监管,同时也要鼓励和支持零售连锁业态的发展,这也能够提高我们的监管效率,减少行政成本。我们认为这可能是下一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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