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3月3日专电(记者熊润频、姜刚)记者2日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该省救助体系逐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成效明显。2010年,安徽累计救助6万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6000余人次;在打拐专项行动中,解救570名儿童。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张振粤介绍说,根据前期调研,流浪儿童的成因大致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有家长携带亲子以乞讨为生,或是想投机致富;二是家庭监护职责不到位;三是因未成年人自身的主观因素,如厌学、迷恋网络等导致他们流浪街头;此外,也有未成年人遭遇拐卖、胁迫,导致流浪乞讨。
为解决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问题,安徽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将“人性化”理念贯穿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全过程,积极创造和谐救助环境,推进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全面实施人性化管理举措,不断改善救助基础设施。5年来,全省新建了19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7个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从2010年开始,三年投入3.24亿元,在61个县分别新建、改扩建一所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与此同时,孤儿福利保障体系日趋完善。2011年,安徽省出台了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社会散居孤儿每月发放6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月1000元。另外,还从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安徽省民政厅明确表示,2011年,安徽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解救工作,护送受助人员返乡,妥善安置流浪未成年人。同时,充分发挥社工作用,动员社会专业力量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介入服务,切实保障好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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