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11人大十九次会议消息

《车船税法》公布 财政部称税法体现税负公平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03日11:57
  中广网北京3月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发文解读车船税法,表示税法体现了税负公平。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季苏平:

  主持人:为什么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征税?

  记者: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征税,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从理论上讲,车船税作为财产税,其计税依据应当是车船的评估价值。但从实际情况看,车船价值难以评估。据统计分析,乘用车的排气量与其价值总体上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排气量越大,销售价格越高。以2008年国内乘用车的数据为例,排气量与价格之间相关系数高达0.97175。从征管角度看,按排气量征税简便易行,在计税依据方面,排气量是替代价值或评估值的最佳选择。据了解,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都选择以排气量作为机动车保有环节征税的计税依据。如日本对乘用车按10档排气量征税。

  主持人:确定乘用车税额幅度的原则是什么?是否普遍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记者:主要原则有三项:一是考虑各地目前实际执行的税额标准。二是不增加大多数乘用车所有人的税负。三是参照大多数国家乘用车保有环节税负水平。据此,《车船税法》对占比87%的2.0升(含)以下乘用车保持原有税负或适度降低,对占比约为10%的2.0升至2.5升(含)乘用车税额幅度略有提高,对占比不到3%的2.5升以上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总的来看,这次车船税立法税负维持不变,只做结构性调整。
(责任编辑:UN008)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