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文望 通讯员王海瑞)太原一公司因存在未审而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被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罚款5万元。这是3月2日,记者从太原市杏花岭消防大队了解到的。
为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强力整治火灾隐患,近日,太原市杏花岭消防大队加大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力度。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位于太原市府东街57号的太原和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遂对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且责令停止施工的行政处罚。
(编辑:孟小博)
作者:李文望 王海瑞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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