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是调节贫富的利器
这几天,中国正在讨论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现在工薪阶层成了中国纳税大户,而起征点太低的话,好像不太公平。很多人认为,高收入者应该多纳税、中低收入者则应该少纳税,甚至不交税。这倒是符合欧美对征收所得税方式的初衷。
大家都知道,加拿大是高福利、高税收的“万税之国”,有人可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一下。
加拿大所得税是每个人都需要申报的,不过,和其他欧美国家一样,最后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具体缴纳多少所得税。所得税分为联邦政府和各省两部分。由于各省的税率不同,不一一列出了,下面是温哥华所在卑诗省在2002年时的合共税率:
加元31124以下 22.05%
加元31125至31677 25.15%
加元31678至62249 31.15%
······
加元103000以上 43.70%,接近一半。
要特别注意的是,上面所提到的加元数是指“应课税收入”。打个比方,老王的年收入5万,不过,可能有7000是不用扣税的,还可以将18%的收入存入退休金,那9000也暂时不用扣税了,还有其他一些项目也可用来扣税,所以应课税收入只是27000。
另外,加拿大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老王有两个孩子,那每个孩子还可扣去一定数量的钱,不用交税。所以,很明显,如果在加拿大收入不超过5万的话,所得税只是百分之十几而已。
还有,夫妻俩,要是一人收入超高,比如超过12万,另一个人要是工资不过三四万的话,那要是仅仅考虑钱的话,低收入那位上不上班,对整个家庭的税后收入其实没有多少变化。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那收入低的太太,不如待在家中相夫教子。事实上,这可能也正是加拿大好多家庭,夫妇俩有一个不上班的原因吧。所以,加拿大的失业率便显得比美国低。说远了。
说到底,在欧美,所得税是调节贫富的利器。中低收入者还有很多其他可以退税的方式,这儿就不一一介绍了。
对于富人,像北欧,最高那级税率甚至高达87%,也就是说,超过一定数目,你每赚100,87要交税。我有个挪威的朋友曾说过,他公司的CEO的收入,其实没有比他秘书多多少。这可能说得有点儿夸张,不过,倒真说到了点上。
顺便提一下,欧美的富翁为何特别爱做慈善,见仁见智,有多种原因。而所得税绝对是原因之一。因为用做慈善的钱是不用交税的。那与其让政府拿去,不如放在自己的慈善基金里,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还落得了慈善家的美名,站到了道德制高点上,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