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监测将增新因子 有望增加臭氧、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
本报讯(实习记者张航)今后,空气中的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也有望将纳入空气质量监测报告中。日前,环境保护部在其网站上公开《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相关部委、专门单位和公众征求意见。一旦通过,我国将建立新的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监测和公布的污染因子将由目前的3项增加至7项。
环境保护部表示,根据当时我国空气污染的特点和污染防治重点以及监测能力,以前作为空气质量日报的必测因子只包括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颗粒直径10微米以下)三项。而中国香港、美国、英国的空气污染指数指标除这三个污染物外,还包括臭氧和一氧化碳,美国、印度等国家还包括了细颗粒物(PM2.5,颗粒直径2.5微米以下)指标。我国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已经不适应我国当前复合型污染的空气污染形势,无法更全面地表征空气质量状况。
在征求意见的《规定》中,空气质量评价因子将由3项增加为7项,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小时最大值)、臭氧(8小时均值最大值)和细颗粒物(PM2.5)。
据了解,一旦此规定文件正式通过,全国各地也都要以此确定“蓝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