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丽)李某两次因犯盗窃罪获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潜入医院频频行窃。近日,嘉定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0月,李先生到医院探望住院治疗的父亲,谈话间,将手提包放在病床旁的凳子上。可他没想到,陪着病人去了一趟卫生间,手提包就不见了。警方调阅医院监控录像发现,有一名身穿深色外套的男子进入李先生父亲病房,拎走了手提包。另一起失窃案中,录像中也清晰地记录下这名男子在医院走廊来回走动多时,突然闪进一间病房,出来时还向口袋中塞东西。
11月10日,当录像中的男子再次潜入医院企图作案时,被民警抓获。经查,作案男子李某曾在2003年、2008年两次因犯盗窃罪被获刑,2005年还因盗窃行为被处劳动教养。2009年刑满释放后,他先后在嘉定、金山、奉贤各地医院四处作案,且频频得手,窃得现金、手机、交通卡、联华OK卡等共计1.2万余元。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警方尚未掌握的其他两次盗窃事实。
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累犯,能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及能自愿认罪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陈丽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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