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5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国务院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温家宝]三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颁布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西部大开发新十年指导意见和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推出促进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等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新举措。
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加快,经济增速等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自主创新和竞争力逐步提高;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趋于缩小,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在活力。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增值税转型全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推进,资源税改革启动试点,内外资企业税制全面统一。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顺利完成,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平稳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创业板、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顺利推出,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深入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序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不断扩大。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邮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制定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间投资的一系列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