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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班6天4天加班到凌晨 突发脑溢血重度昏迷

来源:红网-三湘都市报
2011年03月05日13:41
3月3日,长沙市第三医院,受伤的刘先生一直昏迷不醒,只能借助呼吸机生存。 傅聪 摄
3月3日,长沙市第三医院,受伤的刘先生一直昏迷不醒,只能借助呼吸机生存。 傅聪 摄

  本报3月4日讯 雪白的墙壁,雪白的床单,映衬着一张苍白的脸,他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好像周边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可是在10天前,他还是一个在工地上生龙活虎的汉子,而现在他却是一个重度昏迷、生命垂危的病人。

  今天,长沙市第三医院住院部5病室45床,刘松华还在昏迷,女儿小刘在病房外走来走去,“上班6天,前面4天每天加班到凌晨4点,到第6天在工作中就晕倒了,这几十万元的医药费我可怎么办?”

  工作6天他脑溢血昏迷

  刘松华是长沙县北山镇人,今年54岁2011年2月22日,他经熟人介绍来到北山建筑公司某分公司的道路工程工作。2011年2月26日,刘松华在工作的时候突然脑溢血晕倒,现在处于重度昏迷。

  “上班6天,前面4天每天加班到凌晨4点,到第6天我父亲还在工作就晕倒了,这是过度劳累引发的啊。”小刘说,送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脑溢血,要手术,手术费住院费前前后后加起来估计就是好几十万。“我们是农村的,哪来这么多钱啊!”

  小刘找到了工地负责人何某,何某却说这只是他承包的项目,不应该他负责任,要去找总公司,但是何某却拒绝透露总公司的联系方式。

  公司垫付2万元医药费

  “后来,我找到了北山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我们的要求下,北山公司才派人去医院看望了我父亲,并垫付了2万元医药费。”小刘说,“医生说,就算动手术,醒来的希望也很渺茫,治愈的概率可以说为零。”

  小刘告诉记者,父亲没有法律意识,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我们不知道这算不算工伤?还有,如果是工伤该怎么样去申请?”

  “现在关键是救人”

  记者联系到了北山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石先生,石先生表示,公司已经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现在关键是救人,至于医疗费用他们会跟其家人协商、“刘松华是脑溢血,可能有遗传性,不应该由我们全负责,分公司和病人都应该承担责任。”

  实习生 卢珍美 记者 曾力力

  律师说法

  公司应该负一定责任

  湖南众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拥军表示,工人在工作中发病,比如脑溢血晕倒,公司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人可以凭工作服或是工资条、工牌等去工作单位申请,然后去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处认定,以确定工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工人可直接去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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