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释放一个最重要的“民富”信号:“稳定物价”成宏观调控首要任务
■将要制定一部最让人期盼的“民富”法律:《基本住房保障法》
■“十二五”规划有一个最划时代的提法:居民增收速度不低于GDP增长速度
昨天上午9点,北京,人民大会堂。吴邦国委员长宣布: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温家宝总理走上发言台,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总理在报告中表示,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
“十二五”规划(草案)昨天也首次亮相。去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研究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国家发改委高级官员曾表示,“十二五”规划与此前的十一个五年规划有着本质差别,过去的规划追求“国强”,而“十二五”规划则追求“民富”(本报曾以《十二五有望定调“民富五年”》为题进行了报道),从“国强”到“民富”的转变,让这份规划格外引人注目。
总理的报告全程被掌声打断23次。我们从掌声中分明听到的是对“民富”战略的欢呼:这份新起点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确立了“民富优先”的大战略,从此,“向民富转型”从民间和学界的呼吁,正式上升为国家意志,上升为整个中国在十二五期间为之奋斗的国家目标。
本报综合新华社等
最重要的信号
宏观调控十大措施,稳物价为首
在报告中,温总理提出了今年宏观调控的十大措施。列在第一位的,就是“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总理原声回放】
当前,物价上涨较快,通胀预期增强,这个问题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影响稳定。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努力消除输入性、结构性通胀因素的不利影响,消化要素成本上涨压力,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决抑制价格上涨势头。
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一是有效管理市场流动性,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货币条件。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
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特别要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
完善补贴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绝不能让物价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
【点评】物价是“天大的事情”。老百姓的生活质量直接与物价相关。当前,国际国内环境都异常复杂,通胀的危险一直徘徊在我们眼前。如果工资的增长赶不上物价的上涨,那么普通公众就无法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民富”就成了无本之木。
把稳定物价放在宏观调控措施的第一位,说明政府对稳物价的重视程度,这在近几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不多见。显然,政府认为,稳定与普通百姓更直接相关的物价水平,是最为重要的任务。这是政府工作报告确立“民富优先”最重要的信号。
最直接的表述
提高工资收入,减轻税收负担
报告对“收入分配”的阐述中,直接提出了最实在的措施: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基本收入,降低税负。
【总理原声回放】
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稳步提高职工最低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点评】对比去年政府报告中“收入分配”一节的说法,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显著的变化:更直接。去年的提法是“双提高”,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今年直接就讲“提高工资收入”、“降低税负”。这一增一降,对老百姓来说,是最为直接的增收办法。在中央政府的工作报告中,面对一个宏大的收入分配改革话题,用如此通俗直接的提法,也是近年来少见的,堪称是对“民富优先”最直接的表述。
最期盼的法律
基本住房保障法将制定
十二五规划透露一个重要信息:国家将立法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对不同收入群体将采取租、售不同的住房政策。
【规划原文】
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 将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健全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点评】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年初时表示,今年建1000万套保障住房是硬任务。保障性住房从短期看可以缓解住房的供求矛盾,是地方政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手段。长期来看,作为一项社会福利,可调节社会公平。
不过必须承认的是,目前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较多漏洞,如房屋质量问题,审核不规范、分配不公问题,转租问题等。这就需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处罚和退出机制。当前,监督和管理主要靠政令,而我们知道,最“硬”的监督办法,是立法。从规划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部即将制定的《基本住房保障法》不仅有罚则,还将对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福利有明文规定。将“廉租公租租售结合”的保障链条写入法律后,困扰多时的“夹心层”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而骗购经适房等等,也将有处罚的“硬杠杠”,甚至连“土地财政”等深层次问题,也有得到解决的希望。政府给力住房保障,等于给民众减负,“民富”的路程显然要轻松很多。相信这会是一部我们最期盼的法律。
最给力的约束
“房产调控问责制”首次写入报告
楼市能不能调控到健康状态,将成为地方政府的硬性问责目标。中行行长表示,只有问责,房价才能控制住。
【总理原声回放】
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点评】这一段话,得到了持续时间很长的掌声。对于房产的调控,这几年的工作报告都有提及,但是,将“调控不力问责政府”的文字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还是首次。
无需多言,在当下,住房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大问题,而且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只靠信贷、税收政策来解决房价问题,远远不够。所以这次的房价问责,提出了和以前“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一样的手段,就是不仅仅以处理经济问题的方式处理这些问题。
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表示,不问责,房价控制不住。而房价控制不住,那么“啃老”、“蚁族”、“房奴”、“蜗居”等等现象就会持续下去,这显然是“民富”的大敌。如果让普通家庭透支几十年的收入就仅仅为了一套房,那么不仅这家人的生活质量受影响,而且还影响到其他内需的拉动。总理在报告中提到“必要时使用行政手段”,也在此体现。
“十二五”规划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
GDP增速指标降 居民收入指标升
与“十一五”设定的指标相比,“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将年均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从7.5%降低至7%,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从5%提升至7%以上,并且加了一个注释,明确提出收入增长按照不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确定,在实施中要努力实现和经济发展同步。
“十五”计划中,经济增长的目标为7%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目标为5%左右;“九五”计划,经济增长目标为8%左右,居民收入增长目标为5%左右。长期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实际增速明显低于经济增速。经济增速和居民收入指标一降一升之间,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国家下决心从更多追求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转向更加重视居民收入的提高。(十二五规划具体解读见本报A6版)
最突破性的数字
全国“城里人”将占人口一半以上
总理报告中还提到了一个数字:城镇化率从47.5%提高到51.5%。在人口众多的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是一个长期客观存在的事实。占人口基数很大的农民不富,那么“民富”的目标就要受重大影响。解决农民收入问题,重要的一条解决措施,就是“城镇化”。值得注意的是,总理报告中还提出了尊重农民进城自主权和保护农民合法地权,这是解除进城务工农民后顾之忧的全盘考虑,其落脚点还是在“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