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以法维权女性不再软弱
编者按
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平心而论,无论在家里、职场、还是社会,女性的相对弱势地位依然随处可见。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有些女性自己都不知道,或者虽然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却不晓得应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家庭暴力,面对性骚扰,面对就业歧视,面对欠缺的劳动保障,很多女性害怕维权,不敢维权,不知道该如何维权。女性朋友只有增强法律意识,懂法用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因为法律就是妇女权益的保护伞。
兄某是一公司的维修主管,在工作期间他采用多种方式,对同一办公室的一名女员工进行骚扰,公司经调查确认其行为后将其解雇。兄某认为,公司规定中没有一项与骚扰女性有关,因此公司是以莫须有的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次月就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认定公司的行为没有错,维持解聘决定。最后,兄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公司的解聘决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兄某多次实施性骚扰行为,不仅对女同事的身心健康及名誉造成了损害,而且严重违反了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国家保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等。公司作出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是正确的。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兄某的诉讼请求。
(王鑫 晨迪)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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