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上午电(特派记者 金志刚 姚丽萍 马亚宁)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由全国总工会和地方总工会有关领导回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的问题。
“富士康”警示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在回答香港经济日报和德国世界报记者关于“富士康”问题时表示,“富士康”事件发生后,地方工会深入企业了解调查。省总工会和全国总工会也多次过问富士康事件情况,帮助富士康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的工会组织,使职工的一些愿望和诉求能够通过工会组织,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反映到企业管理层,得以解决。
张鸣起表示,企业在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它的利润和经济效益的时候,都要认真地履行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首先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关心职工的生产生活,要及时足额发给职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安排职工应该接受的培训和教育,依法保障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同时还要推广推进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1亿新生代农民工 针对性措施解决其问题
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在回答农民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约有1亿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提出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来解决他们的问题。
郭稳才表示,存在于劳动关系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滥用劳务派遣工的问题,已到非解决不可的时候。滥用劳务派遣工不仅对企业长远发展不利,而且直接侵害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的权益。这种侵犯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同工不同酬。现在有的企业劳务派遣工和传统正式工的比例已经达到是1:1,有的甚至更严重。对滥用劳务派遣工的行为,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深恶痛绝。滥用劳务派遣工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利于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责任感和忠诚度,不利于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不利于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不利于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个根本方针,也不利于加强社会管理。
“欠薪入罪” 对普通劳动者尊重保护
全总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在回答央视记者提问时表示,刑法修正案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欠薪入罪”,反映了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同时反映了我们国家对于普通劳动者的尊重和保护,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遏制一些企业肆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邹震透露,工会组织在提高劳动者报酬方面,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积极参与国家有关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参与有关工资条例的制定和修改,主要是为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证。二是积极推动并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制度。同时继续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时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进一步大力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四是要努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典型案件。五是推动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增加职工福利,努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列入全国人大今年工作
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关于“毒苹果”事件暴露职业病防控存在问题的提问时,张鸣起说,去年有43名政协委员提出提案,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一些生产活动中仍然存在着有毒有害的物质,目前还不可能完全避免,只能加强这方面的防护工作。我国历来重视这个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这部法律将根据新暴露出来的情况,比如说职工罹患职业病后,诊断难、鉴定难、赔偿难等问题,做进一步修改,目前已列入全国人大今年的工作计划。
作者:金志刚;姚丽萍;马亚宁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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