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劫后,有的人报警,有的人沉默。但是,24岁小艳(化名)的做法出人意料。
两男子抢走她的手机后,她联系上抢匪并与对方讲和。最终,她拿出1000元将手机赎回。
今天,小艳将去江北区法院,取回她当初付给抢匪的1000元。
2010年10月8日凌晨3时,江北区北滨路君豪大饭店附近,两名年轻女子下班回家。两男子突然扑上去抢其中一人的挎包。女子抗争,歹徒一时未能得逞。这时,另一名女子的手机掉在地上。两抢匪松开包,抓起地上的手机就跑。
手机被抢的女孩叫小艳,24岁,四川省苍溪县人,在某娱乐会所上班。另一名女子叫小颖(化名)。被抢走的手机,小艳买成3400元,刚用了1个月。
两人没去报警。
回到暂住地,小艳睡不着觉,决定想办法把手机拿回来。
凌晨5时,小艳给自己的手机打了3个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她用小颖的手机发短信,她这样写道:接我电话,我愿意用钱来了结这个事情,相信我,你去卖(手机)也卖不到一个好价钱。
随后,小艳继续拨打自己的手机。电话终于接通了,是一名男子的声音。小艳承诺,愿意拿1000元钱赎回手机。对方答应了。
男子称,在江北观音桥商圈见面。挂电话不久,男子称在观音桥家乐福超市门口碰头。
小艳与小颖赶到指定地点,等了近半个小时,没看到对方。小艳再次拨打自己的手机,关机。
两人无奈返回住地。不久,对方打来电话,叫两人到江北区中医院门口取货。
凌晨6时15分,小艳与小颖来到指定地点,看到了那两名抢匪,他们看上去不到20岁。确认周围没有民警,其中一个抢匪上前,递上手机,接过1000元现金,迅速跑开。
同年10月11日晚上11时许,这两名抢匪到江北区金源路附近打劫时落网,向民警交待了与小艳做的那笔交易。
事后,江北区交巡警找到小艳、小颖,问她们为何不报警。两人称,不想把事情弄大,只想拿回手机。
民警提醒,两女孩的做法非常冒险,贸然与歹徒交易,可能发生第二次伤害,同时也助长了歹徒的嚣张气焰。
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吴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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