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7日电(记者沈汝发)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紧急通知,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要求,自3月4日(含)起,福州市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需提供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另外,对于3月4日(不含)前已受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但因限购政策而不能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抵押登记手续的,进行退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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