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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增866种报销药品 社区药品报销范围扩大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3月08日02:21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市人社局正式出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新版《药品目录》增加了药品866种,适用于本市全体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公费医疗人员等参保人群,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后,每年预计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超过5亿元。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本市2005年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了调整,最终形成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

  新版目录共有2510种药品。其中,西药1292种、中药1218种。甲类药品1926种,乙类药品584种。

  新版目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目前,市民只要登录市人社局网站(www.bjrbj.gov.cn),即可查询该药品目录详细内容。

  特点

  甲类药品比重大幅提高

  新版《药品目录》增加的866种药品,主要是针对群众呼声较高的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新特药、抗乙肝病毒类药物等药品,如甘精胰岛素、替莫唑胺等均纳入了新版《药品目录》。

  本市新版《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1926种,占目录内药品总数的76.7%,与国家目录内甲类药品占22.9%的比例相比,甲类药品比重大幅度提高。这与旧版相比,又增加了376种。

  社区药品报销范围扩大

  这次,29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常见病慢性病药品取消了原有的医院级别限制,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报销范围,并取消个人先行负担。

  比如“阿托伐他汀”,此前“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调整后,对该药取消了二级以上医院才能使用的限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均可报销,并且取消了个人先行负担费用。

    本报讯(记者赵鹏)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凡由新版《药品目录》内两种西药组成的复合药,如果其在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中标价格不高于其所组成药品(同质量层次)平均中标价格之和的;另一种是未在新版《药品目录》中标注的中药软胶囊,按照每天用药最高量计算,不超过目录内同品种胶囊费用1.1倍的,均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作者:赵鹏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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