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既是对历史的肯定,同时也是大国责任的体现。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改革,必须把权利和义务联系起来,通过强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权利,确保联合国安理会正常运转;通过强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义务,确保安理会能够真正对世界和平和安全负责
乔新生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3月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说,安理会改革涉及的五大类问题相互关联,不能割裂处理。他说,中方不赞成“分步走”或“零散处理”的做法,反对搞“框架性决议草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不久前也表示中国主张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会员国应当通过广泛、民主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争取达成最广泛一致。
这是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方面的一贯立场,也是对一些国家急于加入联合国安理会作出的最新表态。
众所周知,联合国安理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产物。第二次世界大战行将结束时,为了更好地维护国际秩序,由战胜国发起建立联合国,并由主要大国成立联合国安理会,负责世界和平发展问题。
联合国安理会的基本原则是大国决定国际事务。因此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设立了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并且赋予了常任理事国否决权。这意味着在重大国际安全问题上,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必须首先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一些重大安全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联合国安理会就不能通过有关决议,并且采取共同行动。
这种大国主导国际事务的原则在冷战时期几乎让联合国安理会处于瘫痪状态。统计资料表明,在美苏争霸时期,联合国安理会的每一项重大决议,都必须首先征得苏联和美国同意,而美国和苏联为了在世界范围内争夺霸权地位,频繁地动用各自的否决权。
冷战结束之后,美国试图单方面主导联合国安理会的日常事务,但却遭到了其他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开始玩弄“合纵连横”的外交游戏,频繁邀请一些国家讨论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问题,甚至曾许诺日本、印度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美国的鼓动下,亚洲的日本、印度、欧洲的德国、拉丁美洲的巴西、非洲的南非等一些国家试图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
这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破坏联合国安理会大国协商一致原则的做法,不仅严重削弱了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权威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人为地在一些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制造矛盾。当日本决定申请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时,韩国成为坚定的反对者;当德国申请时,意大利又成为坚决的反对者;当印度申请时,巴基斯坦又成为公开的反对者。这不仅使讨论毫无效率,而且人为地制造了地区不安定因素。
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的是大国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方面,必须由常任理事国协商一致。在目前的情况下,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很难就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扩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道理非常简单,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不愿意放弃固有的权利,不可能允许其他国家染指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
现在,一些国家退而求其次,希望通过改革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机制,在保持联合国安理会地区平衡的基础上,扩大民主参与的范围。在联合国专家小组提出的改革方案中,关于新增加常任理事国不拥有否决权的方案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然而,不拥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一些地区性大国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
否决权从表面上来看是一个程序上的权利,但从本质上来说,它是少数大国主导国际安全事务的实质性权利。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既是对历史的肯定,同时也是大国责任的体现。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改革,必须把权利和义务联系起来,通过强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权利,确保联合国安理会正常运转;通过强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义务,确保联合国安理会能够真正对世界和平和安全负责。
联合国安理会既不是按照各国的人口分配表决权的,也不是按照地区平衡的原则分配名额的,因此,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必须在现有的框架内,通过强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国际责任,确保联合国安理会正常运转。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强调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基本权利的同时,要求联合国安理会在一些重大国际事务上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在坚持联合国安理会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可信赖的维护国际和平的体制。
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方面,中国政府始终秉承积极开放的态度,愿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各方保持密切接触。其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必须放弃“拉帮结派”的错误思维定势,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作出贡献。某些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不负责任的空头许诺,只会让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改革误入歧途,而不会提高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工作效率。只有彻底放弃机会主义和庸俗的实用主义,把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改革的目标,才能够找到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教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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