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19:30,潜山交警大队车管所协管员驾驶一辆小客车,在行驶到该县梅城镇古南岳照像馆附近时与两名路人发生碰撞,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当晚,该协管员被依法刑拘。经潜山县交警大队抽血检测,该协管员属于饮酒驾车。
据了解,今年42岁的方北京,2000年受聘为潜山交警大队车管所协管员。 3月6日晚上7时20分许,方吃完晚饭后,驾驶朋友一辆小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国道105线古南岳照像馆附近时,与正在行走的一对夫妇发生相撞,致妻子徐慧琴和丈夫谭正友受伤。
事故发生后,方北京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报了警。由于徐慧琴伤势严重,经潜山县中医院转往安庆抢救途中死亡,而丈夫谭正友伤势较轻,目前正在医院观察、治疗。
当晚接到报警后,潜山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并对方北京进行了抽血酒精测试,同时将情况向潜山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该局局长吴宿华表示,一定要依法严处,绝不姑息。当晚肇事驾驶员方北京被潜山公安局刑事拘留。
昨天,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方北京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毫克,属于饮酒驾车。昨天下午,肇事方已经和受害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目前,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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