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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强化多项优惠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3月08日14:16
  新华网拉萨3月8日电(记者胡星)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消息称,今年西藏将强化代偿助学贷款本息、奖励和补贴等多项优惠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使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说,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今年西藏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西藏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凡在此类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毕业生,其在学校期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偿。

  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每人每月西藏二类区(以海拔高度为标准所分区域)300元、三类区500元、四类区800元给予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三年。对在试用期内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此外,重点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用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以支持区内重点建设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姚瑞峰说,西藏还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凡是到区外就业的西藏生源大学生,给予每人一次性路费补助1000元和在工作期间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职业中介机构每成功推荐一名大学生在区外就业,给予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同时大力开发特定公益性岗位,凡是有意愿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大学生,都将百分之百给予安置。

  2010年西藏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共有10205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率达到82.56%。“十二五”时期西藏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使高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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