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后 ,可以在国家规定的3个月产假之外,额外享受15个月的“亲子假”——对中国职业女性而言显得“奢侈”的超长哺乳假,正在浙江一家民营婴童企业变成现实。
记者从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2010年3月规定,在企业内部推行女职工15个月的“亲子假”制度,在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后,就可以申请亲子假,在家里当全职妈妈,企业确保带薪休假。到2011年3月,已有7位员工享受到了这一待遇。
33岁的罗安玉是第一个申请并享受到超长哺乳假的员工。孩子在2009年年底出生后,她的身体恢复得不是很好,3个月产假结束之际,正遇企业推出“亲子假”,她倍感幸运。“休假期间拿不到全薪,但我很满足,因为和孩子一起成长的时光是多少钱都换不回来的。”目前仍在家中休养的罗安玉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据了解,国内对于产假有明确规定,但对于是否休哺乳假,多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决定,没有相关法律强制性保障。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多数女性生完孩子三四个月就上班了,有的因为企业或者自身的原因,连法定假期也不能休满。
杭州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认为,每位女性的工作特点和自身条件都不同,超长哺乳假不一定能在现阶段全面推广,但“亲子假”本身非常人性化,其对于女性的尊重是值得肯定的。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