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下午14:30,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民政部副部长姜力、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就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请问李部长,从2003年开始,民政部就在牵头建立和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这个制度的进展如何?儿童大病救助是否也纳入到了这个制度当中呢?谢谢。
[李立国]: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从2003年开始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开始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分别在2006年覆盖所有农村,在2008年覆盖所有城市。在医疗救助工作发展中,已经就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内容、救助程序、经办管理和资金监督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医疗救助的投入,在投入资金数量上中央财政已经由2003年的3亿元增加到了2010年的109亿元,同时地方财政也在不断加大医疗救助的投入,因此去年医疗救助的支出总额达到了152亿元,有了政策体系,有了财政投入,有了操作规范和经办组织,所以医疗救助去年已经是救助了6000多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000多万人次,直接实施医疗救助1000多万人次。
按照困难群众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我们的医疗救助事业会不断发展,不断扩大受益范围和受益水平。医疗救助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在我国的医疗保障体制上和医疗卫生服务上,必将会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针对刚才记者提到的对儿童大病救助问题采取的措施,可以说既在医疗救助制度上发挥了作用,也在新农合和医疗保险制度上发挥了作用,同时也在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上发挥了作用。
民政部从2004年开始,就制定和实施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收养在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进行手术治疗,已经完成了3万多例,并且民政部还同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同其他一些社会力量合作,开展了治疗疝气、唇腭裂等疾病的行动,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也同时在开展面向困难群体和贫困家庭儿童的救助活动,也都取得了相当的成绩。
在医疗救助制度的结合上,对贫困家庭儿童进行大病救助,也已经上升到了制度的安排。去年6月份根据温家宝总理的倡导、实际行动和批示精神,卫生部与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发展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的试点工作,经过半年的时间在试点地方已经对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的贫困家庭儿童提高了新农合的补偿水平和医疗救助的救助水平,救助人数超过了1300人,两方面补偿和救助的标准将不少于2万元。面对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治疗的社会需求,卫生部、民政部和有关部门在发展新农合、发展城市居民城镇医疗保险和城镇医疗救助制度中,将进一步做出同国情相适应,同群众医疗救助的需求相符合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