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勇代表:加强监管问责机制保障教育改革顺利推进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赵仁伟、刘宝森)“如果说2010年是制定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蓝图的决策年,2011年就是全面落实教育改革任务的启动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在谈到教育改革问题时表示,为了确保国家确定的教育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必须建立一整套监管、监督和问责机制。
张志勇说,2010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国家和地方的教育规划纲要,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都有了许多重要的突破。
“但是,作为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编制的参与者之一,我有一种深深的忧虑。”张志勇说:“我担心的是,各地以会议贯彻会议,以纲要贯彻纲要。一些地方开会议、出台纲要时干劲十足,而抓会议精神、纲要精神的落实,往往就会慢半拍。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贯彻落实比科学决策本身更加困难。”
张志勇说,回顾过去可以发现,我国并不缺少好的教育理念、好的教育政策、好的教育制度,但缺乏的是好的执行机制、监管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基于此,张志勇建议,从中央到地方要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分阶段、分年度的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责任分工机制,设立改革和发展任务完成的具体时间表,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明确具体的可量化、可检查、可监督的教育改革任务,以便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张志勇提出,要建立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权力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行政巡视、专家指导等一系列机制,特别是要将主要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教育改革任务转化为地方党委政府教育政绩考核指标,制定教育政绩考核和奖惩办法,对不能履行国家法定教育职责的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要坚决追究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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