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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行政复议申请人可参与审案公开审理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3月09日04:25

  行政复议申请人可参与审案

  当事人首获“话语权”;石景山区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市民可指定专家参审

  温薷

  本报讯 (记者温薷)对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市民提请行政复议时首次拥有了“话语权”,可以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并指定一名第三方专家作为审案委员。昨日,石景山区表示,今后行政复议拟在市民自愿的前提下,全部实行公开审理。这在北京各区县属首次。

  行政复议引入专家团

  昨日,石景山区副区长司马红介绍,针对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行为,市民可以“上诉”到区政府,由政府适当审查并做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包括维持、变更、撤销三种,由区政府法制办代替政府行使行政复议职能。

  由于政府存在袒护行政机关的嫌疑,石景山区创新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作为主管副区长,司马红和各委办局负责人任常任委员;政府另外请10位专家,包括律师和学者为非常任委员,组成第三方参与行政复议过程的审理。

  申请人可指定专家审案

  与此同时,石景山区还赋予了当事市民一个新权利———免费指定某位第三方专家参与自己案件的审理。政府将会提供给市民一本专家团名册,市民从中挑选一位,作为审案小组三名成员之一;另两名由政府指定的专家和法制办的工作人员组成。

  审理过程首次实现公开

  石景山区表示,审理过程将在北京各区县首次实现“全公开”。当事市民、行政机关均可参与公开审理过程,回答审案小组调查询问,还可现场“晒证据”,当面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这种公开、面对面的交流,有助于行政机关更好地认识自身问题,从而主动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司马红表示,当事市民也首次拥有了“话语权”,可以对自己受到的处罚当面提出质疑,表达诉求。

  据悉,在当事市民自愿的基础上,非涉案人员也可以旁听审理过程。经过当事双方的论证,行政复议委员会合议形成初步裁决意见,最后提交区政府裁决。目前,石景山区已经完成了行政复议公开审理的首个案件。

  ■ 对话

  过程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

  新京报:出台这个机制最重要的原因是什么?

  司马红:以前申请行政复议时,整个过程是完全封闭的,当事人无法参与复议过程,导致市民会质疑复议结果,认为政府部门之间存在天然的“血缘关系”。

  新京报:是否有人公开提出过这种质疑?

  司马红:没有。但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新的机制更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

  新京报:石景山区每年行政复议案件有多少,今后都能公开吗?

  司马红:前年有20件,去年也有20件,今年截至目前有11件。我们想除了涉及隐私、泄密的案件外都公开审理。

  新京报:是否公开取决于当事人还是政府?

  司马红:取决于当事人。只要当事人申请公开,审理过程就必须公开。

  新京报:新机制是对当事人更有说服力了,还是复议结果可能改变?

  司马红:主要是审理的过程更加公开,政府的透明度提高了。而且,行政相对人首次在复议过程中有话语权,更利于公平和公正。专家学者的参与也会提高审理的质量和可信度。

  本报记者 温薷

  ■ 专家观点

  百姓看得明白判决才能服人

  “只有让老百姓看得明白,判决结果才更能令人信服”。昨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认为,该举措可使行政复议的审理过程更加客观合理。

  杨建顺称,行政复议审理过程由之前的封闭性,转变为当事人亲身参与的公开审理,使审理更全面客观,审理程序也更合理。

  杨建顺认为,由当事人指定的专家、政府指定的专家和法制办的工作人员,组成审案小组,能使专家观点互为制约,对所持观点进行辩论和碰撞,而政府工作人员对两种观点的归纳、总结,使判决结果更公正。

  杨建顺建议,政府机关有必要将新举措的程序和规定,充分告知提请行政复议的市民。此外,政府有义务帮助当事人详细了解专家团名册中的专家情况,使其选择更适合自己案件的专家。

  本报记者 石明磊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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