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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有偿招领公司暂停业 曾被疑和小偷狼狈为奸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1年03月09日05:01
公司就剩下老板一个人。
公司就剩下老板一个人。

失物招领公司的存档资料都被警方带走。
失物招领公司的存档资料都被警方带走。

  拾金不昧、物归原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老祖宗开始到今天深深扎根在国人的心中。去年9月,南京却出现了一家从事“有偿失物招领”的公司——定邦失物招领公司。该公司奉行的是“明码标价,有偿招领”,本报2010年9月26日A3版和11月16日A8版就对有偿招领公司开办后的连锁反应做过报道。昨天记者采访获悉,鼓楼警方终于出手了——已将该公司一名当班负责人和办公电脑资料带回警局调查,公司经营暂停。

  生意做不下去了

  记者昨天下午接到报料后迅速赶到位于中央门先锋广场四楼455号的定邦失物招领公司。眼前的有偿招领公司大门紧闭,与半年前开张时的高调情形迥异。记者敲门进去,发现公司里一片凌乱,原先摆放着待领失物的柜子柜门大开,办公电脑主机都不见了,原先设在公司最后一张靠窗座位头顶上的监控探头也被拆除。

  记者找到了该公司的经理赵如林,他也刚从外面赶回来,此时一脸的无奈和沮丧。他告诉记者,公司半年来运营还可以,每天可做成二三十单生意,总体算是持平,去年年终大家还多少发了点奖金。他还说,本来对今年发展很有盼头,投入了6名业务员和4名办公室接待员。当然,因为业务上特别容易引发争议,开业半年来,被人投诉的次数也不少,也有过派出所、工商部门因为群众投诉举报上门调查,但前几次最后都没事,不知道这次是因为什么事情,动静搞大了,警察搬走了办公电脑要调查。

  不仅电脑被警察取走调查,当时在公司里值班的人员也被警方带走,其中一个还是老板娘。记者采访赵如林时,他正试图拨打自己老婆的电话,可迟迟无法接通。“生意做不下去了”,赵如林言道,此时,桌上前台接待电话多次响起,基本上都是拾物者打来的,赵经理起先不想接,后来还是接了,仔细听完后说:“先记下电话,等业务员来了再联系你登记拾物备案。”他叹气说,不敢接电话了,以前最多就是警察喊他简单问询,这一次动静较大,看来生意要做不成了,不得不关门几天了。

  为什么陷入如此困局

  失物有偿招领公司突然被查,所为何事?记者从警方得知的原因是,该公司经营情况比较复杂,涉嫌非法盈利,投诉较多,正在详细调查。警方同时表态,很快会有处理意见,暂时不便透露。不过,从该公司开张半年的经营情况来说,的确是非不断,争议颇大,甚至早有学者断言,这样的公司办不长,究其原因——

  虽然赵如林自己认为,只要失物完璧归赵,就不能说是“昧”,不能说是捡东西据为己有而不还。而招领公司之所以收钱,主要是为支付找回过程中的成本,还要“让好人有好报”。赵如林认为,正如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一样,体现知恩图报也是美德,是对拾金不昧的有益补充。

  而在记者采访中,一位报警投诉者陈女士却称,“知恩图报”这是对于被施恩者而言,也就是说是出于失物者自发主动地给予拾物者报酬,这与拾物者主动索取大有分别,自己如果丢失了一大堆信用卡,补办起来很费事,被人捡到了主动给予一点报酬,哪怕是现金都是无所谓的,但现在有公司夹在中间明码标价,像是个“失物倒爷”,她从心理上接受不了。事实上,从该公司开张之初,批评声中的“主旋律”就是拾金不昧是老传统不能丢,这家公司用纯商业行为去定价道德义举,不符合主旋律。

  笔者在定邦失物招领公司看见,在公司新出的宣传册上,领回各种失物都“明码标价”,如:银行借记卡、存折、手机卡、借书证10元一个;公交卡、信用卡、餐卡、学生证20元一个;一代身份证、结婚证、信用卡30元一个;二代身份证、医保卡、门卡、驾驶证、U盾军官证、警官证、工作证、记者证、行车证、出生证明、准生证、退伍证、U盘50元一个;护照、学位证300元一个;毕业证开价则做了细分,高中及高中以下50元、中专100元、大专200元、本科以上(含本科)300元,等等。事实上,定邦公司很大比例的业务都是这些证件类的归还,其余证件还好商议,唯独在“驾照”、“身份证”、“户口本”这类证件上,争议最大,被投诉的次数也最多。

  虽然赵经理辩称,物权法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拾物者当然主要是环卫工,他们捡来了东西交给公司,公司有6名雇用的业务员负责和环卫工联系登记,确保每件失物都有实名制登记。这些人员的劳动应该获取相应的报酬,所以不管是谁丢了或捡了东西,公司都免费帮助登记,提供上门服务,找到东西后,按购置或办理价值的40%收取费用,其中30%是给拾得人的报酬,公司只拿一成。但按照公民身份证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证件,除了公安机关以外,任何人无权扣留。警方也曾多次表态,即使在失主不愿付钱的情况下,“失物招领公司”也无权扣押,必须归还失主,然后公司方面依然坚持收钱取证,这就难免引来各种投诉和举报,认为“吃过界”。

  记者在检索失而复得网站时,发现在洛阳也有一个人想开这样的公司,而她没有办成的原因就是,工商现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有严格的管理规定,首先经营范围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办理,每个经营范围都有相应的代码对应,而有偿失物招领并不在此列。

  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称,“有偿招领”这个新事物最为关键和致命的主要还是公司的经营“超范围”。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类别中还没有“失物招领”这种中介服务。严格来说,这家失物招领公司经营执照上注明经营范围是“计算机信息咨询和商务信息咨询”,实际上搞失物招领,有超范围经营的嫌疑,而在其实际经营中,也存在一些隐患,比如怎样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等。既然没有这个行业,行业规定、行业监督,甚至行业自律都无从谈起。

  “与小偷勾结销赃”——这可是不小的罪名。当定邦公司开张之后,这样的质疑声就没有消失过。赵如林曾多次向媒体保证,绝对不存在“销赃”的问题,他们公司拿到的所有失物,都是有捡拾者实名登记在册的,可追溯,可调查。可问题是,在没有权威机构,或者是政府监管部门对这个行业进行监管之前,光靠公司负责人的说法,很难说服所有人。更何况,在实名登记的过程中,有没有漏登、误登、甚至故意错登的情况存在,公众也无从得知。

  有媒体报道,国内失物招领市场发展最成功的是深圳,其中一家失物招领公司一年挣了100万元。郑州、上海、武汉、大连等地,也先后建起了失物招领企业。南京这家失物招领公司开张半年,且年终有奖金,证明公司业务有其“市场需求”。但因其不合法的“出身”,社会上有各种疑虑,因此面临生存危机,濒临夭折。那类似的公司还能再开吗?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先来说个国外的例子:

  德国各市政府的公共事务局都有失物招领处。不管遗失的物品最初是交给了警察,还是交给了列车乘务员,都会统一被上交到失物招领处保管。工作人员会给每件物品一个编号,然后把编号输入电脑中。与此同时,德国法律规定,如果一件物品在失物招领处保存了6个月后仍无人认领,工作人员会联系上交物品者是否有兴趣认领,得到否定答复后,物品会被上交给市政当局拍卖。德国民法规定,对于价值超过1000马克的物品,上交者可得到相当于物品价值至少5%的钱作为奖励。但事实上,很多人都谢绝了这笔奖金。

  “拾金不昧”是道德传统,我们倡导在全社会发扬这种好风尚,但要在社会更大范围内解决失物难寻回的问题,适当的酬劳奖励也是提升效率的一种办法,并且具有持久性。开失物招领公司的确能有业务,能有市场,因为社会层面上有这种需求,而寄望于通过这类中介牟利,则是在赚取“善举”的差价,这与中华民族的道德准则相违背,是为“不义之财”。

  再从经济学与社会管理角度看,或许有人会说,以公司经营形式,依托市场交换的办法来解决失物招领问题,比单纯依靠人们发扬“拾金不昧”的美德更有效率。这话没错,但我们同时更应该看到,这并不是最经济有效的选择。以小利“诱惑”环卫工把捡拾物“向我靠拢”,再由我“标价发还”,既增加了现有的拾物招领中间环节,又增加了社会成本,也并没有提升返还效率。

  可以说,从社会公德层面和经济学、社会管理以及法律层面来看,这样的公司都“站立不稳”,难以为继。如果查实南京这家失物招领公司“试水”经营中存在违法行为,那警方和有关部门就该理直气壮地查处并关掉它。但那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必须考虑如何在社会层面整合现有的失物返还机构,形成一个大的信息平台,并由此建立失物返还的奖励机制,并形成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配套保障。就如同前文提到的德国经验,由政府部门来操作这样一个公益性的平台,同样有效率,也不容易引发监督的难题。 朱昕磊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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