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8日讯记者马岳君如今,无线网络已逐渐应用到社会各个领域。然而,当有线网口变成了无线网络后,“蹭网”现象却接踵而至。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梅喜建议,“蹭网”现象应尽早加强立法监管。
杨梅喜介绍说,“蹭网”就是指用自己的无线网卡连入他人的无线路由器上网。在未经他人允许的前提下,强行接入他人的网络是侵犯他人网络使用权的新型盗窃行为,故又称为盗网。
杨梅喜说,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蹭网”没有对网络拥有者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这种行为会造成使用者网速减慢或者网络中断的现象,已影响到网络拥有者的正当权益。而且,从已发生的相关案例分析看,“蹭网”行为同时还成为了一些新型网络犯罪的载体,因此,法律应当明确制止这种行为。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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