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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盗铜线遭人制止 动刀砍伤保卫踢翻警车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1年03月09日10:20

  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吴汉君 廖晓玲)16岁少年结伙盗窃铜线,被保卫人员发现制止后,竟然踢翻警用车辆,并动刀将保卫人员砍伤。3月4日,柳州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阿彬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1000元。

  阿彬是来宾市兴宾区人,今年只有16岁,他的父母长期外出谋生,对阿彬缺乏管教。2010年11月9日凌晨2时,阿彬伙同小富、小东等同伙,携带管制刀具来到柳州机车车辆厂预谋作案。众人在专用线盗窃待修的列车车底铜线时,被该厂巡夜保卫人员石某和同事发现并上前制止。阿彬与小富、小东等人持刀冲上去,朝石某身上砍刺,导致石某左手掌等处被砍伤。随后,阿彬等人还嚣张地将石某停在现场的汽车玻璃砸烂,又将一部警用摩托车踢翻在地,随后逃离现场。经鉴定,石某左手损伤为轻伤。

  同年12月,阿彬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阿彬被依法逮捕,他的同伙则因年龄和作案情节等原因,分别被另案处理、收容教养或教育释放。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阿彬的父母在儿子犯案后,没有积极帮教,反而选择了退避:阿彬的母亲在儿子被抓归案后携带家中钱财出走;阿彬的父亲则对办案人员表示,他必须到河北打工谋生,无法监管儿子,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法院审理认为,阿彬伙同他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将保卫人员砍成轻伤,其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考虑到阿彬作案时年仅16周岁,归案后自愿认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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