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于今日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
[赵龙]:各位委员,我发言的题目是“推动全运会体制改革 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人民体质”。在已经充分证明了我国的奥运夺牌能力之后,有必要树立奥运战略与民生体育战略并重的体育事业发展新思路。从这个角度分析,全运会体制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一是比赛项目设置的科学性不强。盲目追求对奥运项目的“全覆盖”,与我国竞技体育运动发展特点结合得不紧,缺乏合理性和针对性。
二是比赛场馆的“赛后利用率”不高。近几届全运会每届总投入多在千亿元以上,开、闭幕式场面越来越宏大,接待层次越来越高,耗资惊人。但与此同时,高额投入的体育设施因为各种原因在赛会之后大多无法为普通百姓所享用。
三是比赛内容的社会公信力不足。一方面全运会成绩是考察各省市体育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另一方面高额奖金背后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据了解,部分省(市、自治区)对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体育官员等的奖励总金额高达上亿元。
在这样的压力和诱惑下,对全运会成绩的追求存在着“走偏”的危险。近三届全运会,主办地都取得金牌总数第一的巧合,以及不断见诸媒体的全运会赛场中的各种不正常现象,虽然大多没能得到确认,但是实际上已经引起了社会公众对全运会比赛公信力的怀疑。因此建议:
一、调整全国性竞技体育比赛布局规划
推进全运会体制改革,应该与调整全国性竞技体育比赛布局规划一并完成。当前,一方面可以考虑把三类比赛项目精简出全运会赛场,即市场运作状况较好,人才培养机制较为完善的比赛项目,如足、篮、排、乒乓球等;受季节性、气候性因素影响较大的、和全运会比赛本赛赛程举办时间间隔较远的冰雪比赛项目;部分开展基础薄弱,参赛代表队不足各省市总数1/3的项目。
另一方面,应该遵循市场机制、淡化行政色彩,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新建和完善一批全国性体育赛事:对市场成熟度较高的比赛项目,推行以俱乐部制为基础的职业联赛制度;对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处于成长期的比赛项目,推行更为专业化的锦标赛制度;对目前还处于弱势地位的竞技项目,建立以国家集训队为主要形式的国家级项目孵化平台;参照冬季奥运会模式,建立我国冰雪项目的综合性比赛赛事。
二、暂停全运会申办,控制开、闭幕式规模
[赵龙]:自2001年以来,全运会主办城市均采用申办形式产生。从实践情况看,一方面往届举办城市大量场馆资源闲置,使用率极低;另一方面新的承办城市要建设场馆和其它配套设施,有可能造成新的闲置和浪费。建议考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暂停举行全运会主办地申办。由已经具备相应设施条件的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辽宁六省市轮流主办。坚决制止在全运会举办规格上的攀比之风,严格控制开、闭幕式规模,大力提倡低碳办会、节俭竞赛。对于承办全运会可能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应该在一个较长时间段中进行理智分析、科学论证,之后再用以支撑相关政策的出台。
三、改革体育事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体育总局可以考虑改革以全运会比赛成绩为主要内容的地方体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大幅度提高开展“民生体育”在考核指标中所占的比例。着力推动体育财政的公开化和体育彩票收入使用情况的公开化。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管,特别是对体育行政部门的奖励要遵循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净化体育竞技环境,重塑以全运会为代表的体育赛事在社会大众心中的公信力。
推动全运会体制改革,是我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必由之路。展望未来,我们正面临着从金牌体育向民生体育转型的关键机遇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必须更多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分享,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