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5岁。1977年,我当知青回城后,顶替父亲,到原四川省交通厅第二航道工程处工作。直到1989年,因家庭原因,我才调到重庆北碚食品公司。这期间,我从事的工种一直是重体力的抬工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抬工属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
今年2月,我带着档案到北碚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拒绝。
工作人员说,我的档案里缺少我从事特殊工作的记录,目前不能办理退休。
从事了12年的特殊工种,档案中却没有记录,这让我很是苦恼。我想到原单位查找些证明材料,可因年代久远,原单位几经变更,员工的资料早就不见了踪影,我实在是一点办法也没了。
现在,我不但拿不到退休工资,还要再缴纳五年的社保才能退休。我该怎么办?
北碚嘉陵村159号6幢4-7居民龙祥春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龙祥春,他目前在北碚一家小区当保安。
他向记者出示了他于2月25日从原第二航道工程处开的证明材料。材料证明,龙祥春从1977年到1989年在该单位从事抬工工作。
家住合川的唐光友和他同时参加工作,两人在1983年一起参加了援助也门道路建设的工作。唐光友也证明,龙祥春从事的是抬工工作。
随后,记者与龙一起来到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国家对于特殊工种的相关规定,从事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只要累计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均可申请提前退休。
他现场拆开龙的档案,仔细查看了材料后表示,龙先生说自己曾从事12年的抬工工作,但在其档案中并没有材料证明,目前难以认定其从事了特殊工种。
这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龙先生须到原单位尽力查找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原始资料,包括职工登记表、调资表、保健津贴表和工种变动的厂内调动通知等材料,以证明其从事过特殊工种的工作。如果没有证明材料,龙先生就只能按照《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到了60岁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记者 程洪川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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