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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五条出台细则 房改房安置房计入家庭名下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3月09日15:11
  2月17日之前进行网签的交易,发现合同内容错误需要修改的,如果要变更购房人,需按照新政策审核购房资格;拆迁安置房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昨天从本市部分区县房产交易大厅传出消息,关于楼市调控新政的执行细则已经出台,各区县都已开始按照该细则具体执行。

  根据“京十五条”规定,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北京本地户籍家庭,不能再新购买住房;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外地家庭,也不能再新购住房;在北京没有住房的外地家庭购房,必须提供在京累计5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细则问答

  问:网签何时执行限购政策?

  答:上个月本市出台了房地产调控“京十五条”,宣布从2月17日起开始执行新的限购政策。根据操作细则,凡是在2月17日零时后进行网上签约的住房交易,均应执行新的限购政策。而2月17日之前进行网签、发现合同内容错误需要重新更正网签的,除了变更购房人需要进行限购资格审核外,其他情形不必进行限购政策资格审核。

  问:房改房、安置房是否计入家庭名下?

  答:北京的限购政策中,认定的是家庭已拥有的住房数量,只要是拥有产权的住房,都会计算为家庭已有住房,不但包括商品房,也包括房改房、拆迁安置房、有产权的保障房等。拆迁安置住房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定购买人,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后直接进行网签,网签后计入已拥有住房数量。

  问:名下已有住房数是否影响安置房获取资格?

  答:拆迁安置房是在拆迁过程中进行的补偿,拆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种,安置房为实物补偿。被拆迁家庭并非是主动去购买新房,而是被动地因拆迁而获得补偿,因此即使家中已拥有两套住房,仍然不影响获得拆迁安置房。

  问:多人共有产权再购房是否受影响?

  答:在早期的集体分房时期,北京出现过多人共有一个房产证的情况,比如一套房分给两个员工,一人一间。细则明确,非同一家庭的两名及以上个人共同拥有一套住房产权,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共有产权人相互之间转让共有住房产权的,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问:外籍人士购房是否执行限购?

  答:根据部分区县交易大厅的反馈,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问:集体户籍在购房中是否视为北京本市户籍?

  答: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是本市户籍的一种形式。非本市户籍人口因就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作为本市户籍人员购房。毕业后,取得本市户籍,或未取得本市户籍、但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按限购政策购买住房。

  问:拍卖住房是否执行限购政策?

  答:按照目前执行状况,拍卖中获得房产也要受到政策限制。外地人如果不能够提供5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即使已签订了购房合同,在过户时仍将受到限制。而拥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只有当名下房产不超过两套时,才有资格拍卖获得房产。

  问:继承住房是否执行限购政策?

  答:通过司法判决、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这意味着,可以不执行限购政策。

  问:非京籍家庭,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有连续5年社保或纳税?

  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需要同时具备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二选一)条件的,视为该家庭符合购房条件。(赵莹莹)

  作者:赵莹莹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U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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