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昨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代表作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长春市政协主席张元富就《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作了发言。
张元富在发言中引用有关数据,称目前我国失地农民累计不少于4000万人,仅“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失地农民约200万人。另据抽样调查,有60%的失地农民生活困难,没因失地影响基本生活的只占30%;有81%的失地农民对未来生活担忧,其中担忧养老占72.8%、经济来源占63%、医疗占52.6%。
张元富说,由于多数失地农民缺少技术专长,常常是上岗又下岗,长期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据抽样调查,有61.6%的失地农民认为自己还是“农村人”。
从现实情况看,有的失地农民得到货币补偿一夜暴富,过上小康生活;有的自谋职业、外出打工、自主创业;有的以出租房屋或收废品、捡破烂谋生;也有的“坐吃山空”,把钱花光,再次回到失地贫困的“原点”;还有的处于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四无”状态。
张元富说,农民失去土地,就失去了最宝贵的家庭财富,失去了安身立命、生存发展的就业岗位,失去了上能养老、下能抚幼的长期生活保障资源。要使农民得到广泛、持久、可靠的保障,必须建立政府主导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提高立法层次,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
不过,早在2007年广东省就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符合这一条件的140万被征地农民将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的方式积累个人账户,该举措标志着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在广东正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