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经检执法一处处长唐川介绍,2月28日,一市民向市工商局投诉,称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广场店熟食品柜台,将过期的“樟茶板鸭”进行油炸加工后再销售。同时,该市民还安排亲友于当日8时购买了再加工后的板鸭作为证据。
接到投诉后,市工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在现场,执法人员在熟食品加工区内发现,该超市熟食品部女员工黄洪兰正在加工“樟茶板鸭”。
细心的执法人员在该加工区内的垃圾箱旁,看到了“樟茶板鸭”使用的纸质包装箱。该包装箱上标注的出厂日期是:2011年1月26日。保质期是:未开袋,10天;开袋后,24小时。
“正在加工的那些板鸭,是不是取自于该包装箱?”在执法人员的盘问下,女员工黄洪兰承认正在加工的“樟茶板鸭”就是从该包装箱中取的。
有的已过期37天
接着,执法人员又获悉,在该店面包房旁边的冷冻库房还有库存的若干箱未加工的过期“樟茶板鸭”,都是准备进行再加工销售的。
随即,执法人员前往该冷冻库,和该商场鲜食副总经理冯大伟及其员工一起清点过期板鸭的库存量。据悉,库存的过期板鸭共有1969只,每只购进单价为16.58元,共计32646.02元。这些过期板鸭中,有112只板鸭是1月12日出厂的,也就是说,已过期了37天;最新鲜的是1月26日出厂的,也过期20多天。
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些过期板鸭,采取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唐川介绍,通过一系列调查,该超市在2月5日至2月28日期间,共计加工销售过期的板鸭208公斤,销售单价不一,销售金额共计3800元。
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针对将过期板鸭油炸再销售的行为,该超市的相关负责人称,是由于内部管理出现问题所致,将会全力调查此事,最终给消费者一个交待。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
唐川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对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经营单位,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一旦最终确定该超市故意销售过期或再加工的过期食品,将会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记者 张水红 实习记者 罗静 报道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