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8年到2009年,南京市进行了4次古树名木普查,散落在民间的1268株“绿古董”被挂牌保护。挂牌老树究竟谁来保护?一个惊人的现状是:从去年5月机构调整以来,该项工作一直处于三不管的真空地带,没有一个部门出面来管。
法规有规定:
旅游园林局:
管理主体是园林部门
在百度上搜索关键词“南京古树名木”,跳出来的网页是“南京园林”网站。该网站于2009年2月19日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普查的古树名木详细名单。1978年~1980年,全市园林单位首次普查古树名木,由园林专家、工程师逐株复查审核,从724株中选出229株定为第一批古树名木,经市政府批准挂牌保护。1982年~1985年,又进行第二次普查,共查出市区古树名木242株。江宁、六合、江浦、高淳和溧水共计136株。
《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古树名木由市园林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和设立标记,并责成所在单位或确定专人重点管护,严禁砍伐和破坏”。南京市园林部门从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相继确定专人分管,建立档案,并制作了统一的牌子挂在树上。
按照以上说法,古树名木的管理主体应该是市园林局,但昨天记者找到合并后的南京市旅游园林局时,工作人员回答:“此事不属于我们管,已经移交给城市管理局了。”
旅游园林局:
应由城管局管,正在协调
南京市旅游园林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去年5月份市园林局、旅游局合并后,该项工作就应该由城市管理局负责了。
该负责人解释,机构调整前,该项工作一直由园林局绿化处负责,主要考虑到绿化处下面各区绿化所有养护平台,可以抽出专人负责。但去年机构调整时,实行大部制改革,将原来园林局的绿化处整体划给城管局,但却将原来绿化处负责的古树名木管理职能留了下来。
该负责人说,将业务处室划走,却将业务职能留下来,这势必带来体制、人员、经费划拨等方面的难题,肯定理不顺。由于存在这些矛盾,实际上,自去年5月机构调整后,古树名木管理主体一直没有明确,由于该项工作不急迫,去年矛盾并不突出,但今年,涉及到越来越多的具体问题,确定一个管理主体就变得急迫了。“我们正在协调,必须明确管理主体。”市旅游园林局相关人士说。
城市管理局:
不归我们管,应找园林局
记者联系南京市城管局相关人士,经多方沟通核实,该人士最后明确答复,“古树名木不属于城管局管,当初机构调整时有明确说法,你还是找旅游园林局吧。”
知情人透露,之所以出现管理真空,与编办的“失误”有关,当初三定方案将管理古树名木的绿化处划给了城管局,却将此项业务的职能留在旅游园林局。目前,相关人员正在与编办协调,尽早理顺关系,给1268棵挂牌的“绿古董”明确东家。
快报记者 赵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