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11日消息(记者张华杰 马闯)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林教授在接受中央台记者采访时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准确的判断依据和标志。
李林教授认为,有四个基本标准可以作为一个国家法律体系形成的依据。
第一,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应该齐全,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它要作用到的领域应该基本覆盖住。
第二,各个法律部门中主要的法律应该制定出来,而不应该有主要的缺陷。
第三,以法律为主干,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等这些配套的立法要制定出来。
第四,法律体系内部应该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不该有矛盾、冲突。
目前,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李林认为,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做出判断。
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已经做到有法可依。因此,根据四个标准和一些具体数字,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评价和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作者:张华杰 马闯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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