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征夫
“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些基本的法治理念已经被宪法和法律确认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进步,这也是最根本的”,10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接受羊城晚报独家专访时,就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如是表示。
“原来有些法律根本就没有。现在我们自己总是感觉好像进步不大,总是觉得还要进步一点,但是应该说从理念上来讲,这三十年应该还是不简单,法律体系的形成要历史地看”,朱征夫说。
朱征夫举例说,我国关于人权保护的基本法律法规,相对都比较健全了。“比如关于人身权的保护、财产权的保护,事实上言论自由大家还是觉得不够满意,但毕竟宪法还是规定了言论自由。在一定程度上也比原来强得多,自由得多。你要历史地看,不能单纯地抓着某一个东西来看”。
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 鲁钇山 张演钦 程行欢 许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