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宁:建议政协增设法律界别
记者傅春荣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产生政协各界别的基础也在改变,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职业的出现改变了我国的社会结构。”全国政协委员于宁两会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合理科学地调整政治协商的组成界别,以使政治协商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为我们应考虑的重要问题。“当前首先应列入议事日程的是增设法律界别。”
据于宁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一个变化就是法律职业以及与法律实践高度关联职业人数大幅增加。
“以律师为例,从恢复之初几百人已发展到20.4万人,近年来,更是以每年2-3万人的速度增长。”于宁说,“此外,与法律工作关联度较高的如安防、行政执法等从业人员也是很大的队伍。广义的法律人士已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
除了人数增多、队伍庞大之外,法律界人士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作用也在与日俱增。于宁指出,
无论是行使国家权力、履行政府职能还是用专业服务社会等,法律人在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及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突出的作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亦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和引导。
“法律人群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样一个群体应该在政治协商协机构中有一席之地。”因此,于宁建议应该在政协增设法律界别,代表广泛的法律群体,反映法律人的见解和诉求,集中法律人士的智慧协商国是。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在立法、司法、执法的各个方面都会遇到相关的问题需要调研、解释以至于修改法律,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也需要新法的出台,这些方面的工作法律界人士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国家发展及政府工作的大政方针建言献策等政治协商工作,法律人亦有优势,他们善于从法律的角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这些基于法律思维的意见有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于宁告诉记者,现有的全国政协委员中,有不少从事立法、司法以及法律实务的高层次人才。“如果将这些委员集中起来,搭建新的平台,发挥专业优势,将能够集中研究、调查、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对国家宪法及司法活动更好地提出建议和实施民主监督,用法言法语进行政治协商,这样可以提高全国政协在法律方面的议事水平和参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