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
商报北京消息(山东商报-山东新闻网 特派记者 孙珂 冀强 陈学超)目前,儿童权益的保护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昨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一方面要修改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要设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
目前没有专门儿童保护机构
周洪宇告诉记者,今年他向全国人大提了关于儿童保护的十件建议,其中包括三个修改法律的议案,主要是鉴于现在儿童保护的机构还不完善,没有一个专门做儿童保护的机构。“现在公安部下设的打拐办公室,还不是一个专门的机构,特别是不是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民政部有一个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儿童福利处,现有的职能有限。因此关于儿童保护的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弃婴、家长虐待儿童、儿童失学在社会上流浪以及被拐卖,很多方面的工作不能都来做。”
周洪宇还认为目前对于儿童保护的一些机制还不完善,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报告制度、举报制度,此外行政干预制度缺失,《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些规定需要修改。因此要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要完善现有的儿童保护工作机制,要修改一些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条款。
对于学前教育是否应纳入义务教育问题,周洪宇说当务之急不能马上纳入义务教育范畴,而是大力发展幼儿教育。
建打分制解决农民工孩子入学
周洪宇介绍说,对于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他个人认为,应该建立一个积分体制。比如把父母亲到城里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一个因素考虑,把农民工子女到城里读书的时间长短作为一个因素考虑,把农民工到城里做贡献的因素做一个考虑,包括他有没有固定的住所,包括他是不是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根据积分情况打分,然后对所在地的教育资源,比如高中的资源,高校的资源进行统计分析,每年可以拿出多少,在不同的年份里分别拿出多少,然后采取行政公示的方式提前一年告知。家长可以根据情况做出选择,或者是近期解决,或者是赶快回原来的所在地解决上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