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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泉民:三项工作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3月12日09:49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白泉民作客本网两会访谈,为网友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白泉民说,三项工作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主持人:相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广大网友可能对渎职侵权犯罪还比较陌生,但有的渎职侵权犯罪比贪污贿赂犯罪性质更恶劣、危害更严重。检察机关去年在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白泉民: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渎职侵权犯罪危害性很大,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党中央、全国人大对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高度重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2010年连续两次听取和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去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一是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去年共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49件10227人,同比分别增加4.5%和9.3%。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完善犯罪信息收集和线索管理机制,拓展群众举报渠道,全面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三是重视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渎职侵权犯罪。在京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并在全国各地巡展,已有55.5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观,社会反响良好。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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