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汲传排 王涛 王皓)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刘淇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代表,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王安顺代表参加审议。
代表们在审议中一致认为,过去一年,最高法和最高检紧紧围绕中央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出了积极而重要的贡献。
杜德印代表说,在推进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建设大格局中,法院和检察院要更加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和宪法的尊严,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推进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中,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广大公民遵法守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法院和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在推进法制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广大公民遵法守法的协同推进。要着力研究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工作,严格法院内部审判管理和审级监督,充分发挥检察院的诉讼监督职能。
王安顺代表说,从北京市司法实践来看,全市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职能,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方面做了许多有效的工作。建议最高法和最高检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解决北京等大城市和经济活动较多的地方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整合内部职能和资源,尽快建立起科学、完备、有效的案件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新出台、社会关注较多的法律法规,加强司法解释和对案例的指导工作力度,以进一步统一各级司法部门执法尺度;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形象,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公开司法工作,主动塑造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池强代表说,建议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从国家层面研究审判工作和司法救助适当分离的工作机制,考虑建立独立的国家司法救助和补偿机制;完善民事案件立案审查程序,在经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完善庭审前的准备程序,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高度重视和维护裁判的稳定性,坚持终审终局、案结事了的工作机制,同时对枉法裁判、不公正判决的司法人员,必须依法严肃惩处。
慕平代表说,建议加快法律监督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工作,在完善法律监督渠道、范围、程序、手段和效率,总结司法改革成果和地方人大出台相关决议的实践上,早日研究出台法律监督立法;加快制定出台检察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加大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力度,推进人才培养,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律统一实施等不可推卸的责任。
梅宁华代表说,近代以来,西方法律体系主导了世界各国的法理进程。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宣告了西方法制理念一统天下的历史已经终结。吴邦国委员长在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三个重大意义”、“五个基本经验”准确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高度的历史自觉;“五个不搞”向世界郑重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绝对不是按照西方的设计走的,这是凝聚全国人民共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念的宣言。司法工作者要将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高度的历史自觉,转化为自身在政治认识、司法理念上的高度自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司法手段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三个重要手段,现阶段,最需要突出并且最能从根本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就是司法手段,必须依靠法制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汲传排 王涛 王皓
(责任编辑:U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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