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民盟界别的联组讨论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介绍,农民工进城务工落户问题的有关政策已经制定完成,未来,农民工进入到地级市,有三年的稳定职业,也就是有三年的劳动合同,能够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落户;进入到省会城市,包括副省级城市、大城市的,要合理控制、创造条件,逐步落户。
在社保缴费方面,农民工进到城市企业的,按照城镇职工缴费;从事家庭副业的,按个体缴费。宅基地与进城落户脱钩,承包地、宅基地是否流转,农民自愿决定。同时,严格禁止城市居民借此到农村买地。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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