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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上升 质监系统将建“黑名单”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1年03月13日15:53
  本报北京上午电 (特派记者 金志刚 姚丽萍 马亚宁)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记者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孟庆丰,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出席。

  网上侵权案件案值比例超10%

  付双建说,“十一五”期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6.5万件,平均每年约5.3万件。2010年查处了5.6万件,比2009年增长9.78%。

  孟庆丰说,知识产权犯罪目前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犯罪继续高发;二是侵害领域广泛,特别是在网络上都有新的发展;三是地域的扩散,包括中西部都发生了严重侵害民生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四是犯罪的隐蔽和创新;五是犯罪的国际化。

  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亮剑”行动开展以来,在打击网络犯罪和打击民生类犯罪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已经破获的案件5442起,其中涉及网上侵权的案件达到183起,这个数量并不大,但“亮剑”行动以来破获案件涉案价值是45亿元,网上侵权案件就占其中的5亿元,超过了10%。可以说,对网上侵权以及打击盗版、利用网络实施知识产权犯罪,公安机关打准了要害。

  质监系统将建“黑名单”

  刘平均透露,质检总局重点开展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10年来共批准实施对国内1168个产品的保护,涉及食品、农产品、工艺品等,涵盖31个省市自治区。获得这个荣誉的产品,初步测算经济效益平均提高20%以上,有的提高到1倍以上。同时,质检总局近年来一共查处了“五常”大米等十个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

  “十一五”期间,质监系统共查处侵犯假冒伪劣方面违法案件124万起,涉及金额198亿元,移送公安机关812起。今后要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让社会来监督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现行法律规定,5万元才能移交公检法,建议把假冒伪劣的犯罪行为由结果罪修改成行为罪,凡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犯罪,不论数据大小,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作者:金志刚 姚丽萍 马亚宁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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